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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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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注销琼山籍国用(2001)字第01-0129号土地登记和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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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加惠向我局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业务。该宗地原位于琼山市府城镇红城湖路,面积为262.78平方米。经调查,申请人陈加惠持有的琼山籍国用(2001)字第01-01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土地证,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该申请人陈加惠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承贵,电话:6592312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