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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五人获刑

时间:2018-04-1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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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标题:非法经营,五人获刑[ 江苏淮安男子柳威,原来在某乡镇食品站上班,专门从事生猪屠宰工作。2...

原标题:非法经营,五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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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淮安男子柳威,原来在某乡镇食品站上班,专门从事生猪屠宰工作。2017年初的一天,柳威和同在食品站杀猪的四名工人聚在一起聊天。柳威提出,每天在食品站杀猪,既辛苦,收入也不高,不如单干。其他几个工友听了,都觉得是个好主意。

  五个人一起商量了单干的具体事宜,最终商定,五个人集体出钱外出买猪,猪买回来后,在柳威家里集中屠宰,然后五个人按照各自销售渠道的销售量,将猪肉分掉,除去买猪的成本后,剩下的就是各自的利润。随后,按照上述商定的办法,五人开始了屠宰生意。

  2017年4月19日凌晨,淮安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柳威家私设的屠宰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柳威等人已经将三头猪屠宰完毕,正在进行清理场地和分账。执法人员当场将猪肉、屠宰工具和记账本扣押。经初步调查,农业主管部门认为,柳威等人私自屠宰生猪并销售,违法时间长,违法货值大,已经涉嫌犯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2017年2月至4月期间,柳威等人在未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柳威所住的院子内私设生猪屠宰场,共非法屠宰生猪近200头,非法经营数额近40万元。2017年8月30日,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柳威等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威等人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五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日前,淮安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柳威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四人也受到刑罚不等的处罚;禁止五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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