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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8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今日启动

时间:2018-04-0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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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标题:通知!2018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今日启动 未申报参保单位社保信息业务7月1日起限制办理 中原...

原标题:通知!2018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今日启动

未申报参保单位社保信息业务7月1日起限制办理

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发布通知,今日起启动2018年度全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按照规定,社保缴费申报范围包括:2017年12月31日前在市社保局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申报内容包括:2017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2017年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收入、享受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未在我市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收入。全市集中申报时间为:4月8日~6月8日。

为方便参保人群,我市已开通缴费工资申报网上经办通道,鼓励参保单位通过网络办理相关业务。参保单位可登录“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电子档案并接受审核。需要注意的是,新密分局、新郑分局、登封分局、荥阳分局、中牟分局、上街分局暂不采用网上申报,仍按照原分局窗口申报办法进行办理。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涉及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申报的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应严格按照要求如实申报。申报时,参保单位要做到“四个一致”,即申报险种一致、申报人数一致、申报人员一致、申报工资一致。企业原则上只能办理一份参保登记手续,因历史或其他特殊原因办理多份参保登记的应当先对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险种及各项数据进行添加、转移、合并后再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按照规定,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2018年7月起,将对上年度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征。自2018年7月1日起,参保单位未按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自动锁闭,限制部分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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